通勤车
Commuter
为了保证通勤车的正常运行秩序,确保员工乘车安全,使通勤车运行做到有序、安全、便利、舒适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具体规定如此:
第一条 因公司地理位置及部分员工家庭住址比较分散。通勤车行车路线确定的原则是——尽最大可能保证员工就近乘车。通勤车路线按公司规定行使,如果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改变行驶路线,司机应严格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不得随意上下乘客和停车。
第二条 公司通勤车要严格遵守各站点发车时间,到点发车,不长时间延时等人,不提前发车,保证按时行车。在行驶过程中,应做到平稳驾驶,禁止超载超速行驶,保证车辆和人身安全。
第三条 乘车职工必须尊重司机并严格服从管理。司机必须认真负责,如有问题,应及时向行政部和公司领导反映。司机也将接受职工的监督,如发现司机违纪,公司将严肃处理。
第四条 乘车职工必须遵守班车纪律。上车时,互相礼让,不得拥挤、争抢。不得扒、拽车门,不得占据司机座位并乱动开关设施,不得提前在车上占座;车上不得抽烟、打牌,互相打闹,不得说不文明语言,男女职工不得有不文明举止;员工乘车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危险品上车。违反上述规定者,公司将视情节严重,给予警告、罚款、通报批评、效绩考核扣减2-10分等不同的处分。
第五条 乘车职工必须爱护通勤车设备,未经许可,不得动用通勤车设备。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,举报者给予相同奖励。乘车职工必须爱护班车卫生,不得随地吐痰、不得乱扔废弃物。
第六条 乘车职工要有礼貌,应主动向司机打招呼,维护公司职工形象。
第七条 员工如休假或者有事不需要乘车事,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和司机。
第八条 司机要勇于负责,敢于管理,保证监督。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和个人及时上报行政部,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罚。
第九条 本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,由行政部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